【招生管理】【职业教育】关于下达2023年慈溪市中等职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5 16:02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各镇(街道)教办,城区教育辅导中心,各职业学校、初级中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浙江省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规〔2023〕20号)、宁波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的通知》(甬教计〔2023〕119号)、慈溪市教育局《关于下达<慈溪市二〇二三年高中段招生计划>的通知》(慈教〔2023〕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需要及我市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现将《2023年慈溪市中等职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加强对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监管,坚决防止和制止各类违规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和良好的教育生态。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章程、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适当调整招生结构,提高五年制招生占比,相应压缩三年制招生比例。严格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对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严格审核,及时完成学生注册。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坚决制止乱招生、乱办班、乱收费现象。2023年中高职一体化和技师类专业原则上投档分不低于330分。幼儿保育(学前教育)专业(含三年制、五年制大专、中本一体化培养试点)须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才能报考,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培养模式保持不变。
3. 持续深化中等职业学校“职普融通”“职技融通”办学,形成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加快实现高中段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根据上级精神和我市实际,继续在中职学校招生中开设升学实验班,就读该类专业班级的部分学生有机会在第一学期末经遴选进入普高学习,其余绝大部分学生可通过单考单招升入大学,目标为本科院校。
4.探索中等职业教育育人模式创新。突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以浙江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和高水平中职专业建设为抓手,建设一批优质学校及专业,提升办学质量。推动中高职一体化专业在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方案上与高职院校及企业进一步衔接,开展区域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根据2023年浙江省“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分校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行知职校继续与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在电子商务、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两个专业进行试点,慈溪职高与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在机电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三个专业进行试点。
5.各初级中学应认真做好今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并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认真指导学生填报志愿。
为便于指导考生分类填写志愿,《2023年慈溪市外中职学校、技工院校跨区域招生计划》(附件2)也同时转发。
附件:1.《2023年慈溪市中等职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docx
2.《2023年慈溪市外中职学校、技工院校跨区域招生计划》.docx
慈溪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4日
抄送:宁波市教育局,市政府办公室,顾昕同志。
慈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