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看见那女孩后做了什么。那好,我告诉你。看到那个橱子了吧,它快把房间占满了。我一路跑回来,爬进去,几下就完事了。别以为我边做边想着那女孩,我可受不了那样。我想从前,一路回溯到自己只有三英尺高时。这样会来得快些。我知道你会觉得我龌龊和变态。怎么说呢,事后我洗了手,这比有些人好。而且我感觉好点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放松了,在这样一间屋子里,还能怎样呢。你可能觉得没什么。我肯定你住在干净的房子里,有老婆洗床单,政府出钱让你去调查别人。好吧,我知道你是……那个什么来着……社会工作者,是来提供帮助的,可除了听你也帮不了我什么。我是改不了了,已经成型太久。不过谈谈也无妨,那我就跟你讲讲我自己。
我没见过我父亲,他在我出生前就死了。我想问题就出在这儿——是妈妈一个人把我带大的,再没有别人。我们住在司登思附近的一所大房子里。她精神有点问题,你知道,这是我问题的来由。她就想要孩子,可又不愿意考虑再婚,所以只有我一个;我必须充当她憧憬过的所有孩子。她努力阻止我长大,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做到了。你知道吗,我到十八岁才学会正常说话。我没上过学,她让我待家里,因为学校是个野地方。她白天晚上都抱着我。我长到睡不下小摇床时,她不爽了,跑去一个医院拍卖会上买了张护栏床。这样的事情就是她能做出来的。我刚离家的时候还睡在那玩意上面。我没法在一张普通的床上睡觉,总觉得自己会掉下去,总也睡不着。我长到比她高两英寸时,她还想要在我脖子上系个围兜。她很神经。有次还找来锤子、钉子和几块木板,要做一把高凳让我坐在里面,那年我都十四岁了。你能想象,我一坐进去那玩意就散架了。可是老天!她那时喂我的那些玉米糊。我的胃病就是这么落下的。她不让我自己动手做任何事情,甚至不让我整得干净点。没她我简直动不了,她却以此为乐,那个婊子。
为什么我长大后没逃跑?你也许会想没什么拦得住我。但是听着,我从没起过那念头。我不知道生活还有其他样子,我不知道自己与众不同。话说回来,我那时在街上走不出五十码,就会害怕得拉一裤子,又怎么逃跑呢?我又能去哪里?我连鞋带都不会自己系,别提打份工了。我现在听起来恨恨的是吧?但我告诉你一件滑稽的事情。我那时并没有不快乐,你知道。她真的不错。那时她常读故事给我听,我们经常用纸板做东西。我们自己动手用水果箱做了一个舞台,人是用纸和卡片做的。是的,在我发现别人如何看我之前,我没有不快乐过。我想我本来会一辈子都一再重复生命中的头两年,而且不会觉得不开心。她是一个好女人,真的,我的妈妈,只是搭错线。就是这样。
我怎么长成大人的?我告诉你,我从来没学会过。我得伪装。所有你感到自然而然的事情我却必须刻意去做。每时每刻我都在盘算,仿佛置身于舞台。现在我抱着手坐在这把椅子上,这样不错,但我更愿意躺在地板上自顾自地咿咿呀呀,而不是和你说话。我知道你会认为我是在讲笑话。我现在早晨还是得花很长时间才能穿好衣服,最近我都懒得穿了。你能看出我用刀叉时是多么笨拙。我情愿有人过来拍着我的背,用勺子喂我。你相信吗?你觉得恶心吗?哦,我觉得。这是我知道的最恶心的事。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唾弃有关妈妈的记忆,就是她把我搞成了这个样子的。
我告诉你我是怎么学会伪装成年人的。我十七岁时我妈妈才三十八。她仍旧是个漂亮的女人,并且看上去要年轻得多。如果不是沉迷在我身上,她本该很容易就结婚了。但她太忙于把我推回她子宫里去,根本没时间考虑这码事。就如此一直到她遇上那个男人,然后一切都改变了,就那样。一夜之间,她就心思全变,以前被她完全抛在脑后的性事如今又赶上了她。她为那家伙疯狂,好像她疯得还不够似的。她想带他回家,但又怕他万一看到我,这个十七岁的老婴儿。因此我必须在两个月里完成一生的成长。她开始揍我,在我吐出食物或者发错语音时,甚至在我只是站在那里看她做什么情事时。她开始晚上出门,把我独自留在家中。这种高强度的训练真是把我撂倒了。十七年里一直罩着你的人,现在却处处和你针锋相对。我开始犯头痛病。然后就是那一次次抽风,特别是她准备好要出门的那些夜晚。我的腿和胳膊完全不听使唤,舌头也自作主张,像是长在别人身上。真是一场噩梦。一切都变得像地狱一样黑暗。醒来时,妈妈已经走了,我一身屎尿躺在黑屋子里。那些糟糕的日子。
后来抽风发作得没那么频繁了,因为有一天她把那男人带回了家。那时我算勉强能见人了。我妈妈推说我是智障,我想我也是。我记不太清那家伙了,只记得他很高大,倒梳一头油腻的长发。他总爱穿蓝西服。他在克拉彭开了一家修车行,因为他高大、成功,所以他见到我第一眼就讨厌我。你可以想象那时我是什么样子,我生出来以后几乎没出过门。我瘦弱,没有血色,比现在还要瘦还要弱。我也讨厌他,因为他夺走了妈妈。第一次妈妈把我介绍给他的时候,他只是点点头,此后从没跟我再说过一句话。他甚至都不正眼瞧我。他那么高大、强壮、自以为是,我猜他简直无法接受世上还有像我这样的人存在。
他经常来我们家,总是把妈妈带出去过夜。我则看电视,备感孤单。节目都结束以后,我总是坐在厨房里等妈妈,尽管十七岁了,我还是很爱哭。一天早上我下楼发现妈妈的男朋友穿着睡衣在吃早饭。我走进厨房时,他甚至连头都没抬一下。我转向妈妈,只见她在水槽边佯装忙碌。打那以后,他留宿越来越频繁,到后来每晚都睡在我们家里。一天下午他们穿戴齐整出门,回来的时候笑得满地打滚。他们肯定喝了很多。那晚妈妈告诉我他们结婚了,我得叫他爸爸。完了,我又一次发作,比哪次都惨烈。我没法说得清那次有多严重,虽然只是一两个小时的事,却像是持续了好些天。过后,我睁开眼,看到妈妈脸上的表情,是纯粹的厌恶。你决想不到一个人会在这么短时间变得这么快。我看到她那个样子,明白她已经和我爸爸一样,是个陌生人了。
在他们找到一个家来安置我之前,我和他们一起待了三个月。他们忙于关注对方,没空理我。他们很少跟我说话,我在屋里时,他们从不交谈。你知道,我很高兴能从那地方出来,尽管那是我的家。走的时候我虽然也哭了哭,但能离开他们我还是高兴的。我想他们也乐于最后一次见我。待在他们带我去的那个家并不坏。我其实不介意待在哪里。他们教我怎么更好地照顾自己,我甚至开始学习读书写字,虽然现在我都忘得差不多了。这不,我看不懂你给我的表格。真蠢。不管怎么说,我在那儿过得不赖。那里怪人很多,这让我更有自信。一周有三次他们会带我和其他几人坐巴士去一个作坊,我们去那儿学习修钟表。他们的想法是让我离开后能够自立,自谋生路。但这手艺还没让我赚过一分钱呢。你去找工作,他们会问你是哪儿学的。你告诉他们之后,他们却懒得再理你了。在那里最幸运的事情,是我遇到了史密斯先生。我知道这不算是个多么响亮的名字,他样子也很普通,你不会想到他有什么过人之处。但他的确不一般。他掌管那个家,就是他教我读书。我学得还不错。我走的时候刚刚读完《霍比特人》,我很喜欢。但一出来,我就没什么时间做这些事了。不过,老史密斯为了教我还是颇费心思的。他还教了我很多别的事情。刚到那里时,我口齿不清,我每次说话他都纠正我,我得照着他的口音重复念。而后他常说我需要更有风度。是呵,风度!他房间里有一台巨大的唱机,他会放唱片让我跳舞。一开始我觉得这傻透了。他跟我说忘记自己在哪里,身体放松,跟随音乐的感觉漂流。于是我在房间里跳来跳去,手舞足蹈,暗自希望不会有人从窗外看到我。后来我就喜欢上了。那和抽风差不多,你知道,只不过是愉快的抽风。我是说,我真的忘了自己,你可以想象。唱机停了,我站在那里淌着汗,喘着气,感觉有点癫。老史密斯倒不以为意。我一星期跳两次给他看,周一和周五。有时他弹钢琴,不放唱片。我不怎么喜欢,但没吱过一声,因为看他的脸,我知道他很陶醉。
他还教我画画。注意,不是一般的画。这么说吧,如果你想画棵树,你可能会先在下面画点棕色,再在顶上画团绿色。他说这完全错了。那儿有个大园子,一天早上他把我带到外面几棵古树边。我们站在其中一棵下面,那棵树好大。他说他想让我……怎么说来的……我得先感受这棵树,然后再创造它。很长时间以后我才明白他的意图。我先是按照自己的想法画,而后他向我说明他的意思。他说假设我想要画这棵橡树,我想到了什么呢?庞大、坚固、幽暗。他在纸上画了些黑色的粗线条。我这才开窍,开始循着自己的感觉来画。他要我画一幅自己的像,于是我画出来一些奇怪的黄黄白白的形状。接着画的是我的妈妈,我在纸上画满了一张张巨大的红色的嘴,那是她的唇膏,嘴里我涂上黑色,那是因为我恨她